近日,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钟茂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新条例将矿产资源安全提升至与耕地安全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依法治国、依法治矿的坚定决心。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实施条例》的重大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实践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领会条例中关于维护国家资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全过程监管等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的制度设计,特别是生态修复独立成章所体现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要通过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把条例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为阿里地区高质量发展筑牢资源安全屏障。
会议要求,全系统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热潮。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各科室要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确保条例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要紧密结合阿里地区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办法、推动落实的举措。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面向社会公众和矿业企业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会议号召,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实施条例》为根本遵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矿产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建设美丽幸福阿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