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噶尔县昆莎乡
那木如村砂石矿和门士乡索多村砂场
采矿权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我局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25日对西藏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砂石矿(证号:C5425002022087100154358;采矿权人: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恰尔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期:2022.8.10至2026.5.10)和西藏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砂场(证号:C5425002022087100154359;采矿权人: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金牦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期:2022.8.10至2026.5.10)拟公告注销事项公示30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现依法公告注销该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原采矿权人仍需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及相关费用缴纳等义务。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0日。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