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
拟公告注销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砂石矿和门士乡索多村砂场采矿权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要求,经审查,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砂石矿和门士乡索多村砂场采矿权于2026年5月10日过期,采矿权人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恰尔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噶尔县门士乡索多村金牦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未在采矿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或注销申请,按照矿业权非申请公告注销相关程序,我局于5月11日向矿业权所在地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致函征求拟公告注销意见,于5月13日取得复函,明确无意见。现发布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砂石矿和门士乡索多村砂场采矿权公告注销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至2026年6月25日。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依规公告注销并进行非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示。
附件:噶尔县昆莎乡那木如村砂石矿、门士乡索多村砂场采矿权信息表
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才旺朗杰,1730897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