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阿里地区行政公署、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制定本指南。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具体包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二)公开形式主要通过《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公报》、阿...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