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地区自然资源局围绕自治区、地区能源产业发展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主动作为,进一步梳理归纳能源项目用地政策,加强宣传指导,主动服务业主单位,对能源类项目用地开辟快速通道,扎实高效做好用地报批各环节工作,全力做好能源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截至9月6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初审与选址意见书1份,拟用地总面积为1.4487公顷;预审与选址意见书5份,拟用地总面积为78.6086公顷;已受理农转用报件和出具审查报告共8份,用地总面积为45.6441公顷,其中中广核雪域高原“零碳”光储电示范项目“光热部分”、阿里地区加木11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已取得自治区用地批复。
同时,大力实行能源项目要素保障半月调度制度,全力做好项目用地服务。截至9月6日,全地区2024年今冬明春电力保供项目及市场化项目重点建设项目28个,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0个、已取得西藏自治区用地批复项目3个、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6个、出具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审查报告项目3个,其余项目均在发改、林草、乡村等部门对接项目其他前期手续。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增量和存量,切实保障能源项目用地需求,加快农转用批复取得速度。指导各县提前介入选址和组卷、主动服务积极对接相关工作、开辟快速审批通道加快审批等举措,着力强化能源保供类项目用地保障,努力为阿里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不断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