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草案公示
为加强和规范阿里地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阿里地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经阿里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研究审定,并进行多次校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阿里地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草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并于2025年8月16日前提出反馈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地点:天上阿里微信公众号、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
反馈意见邮箱:602299246@qq.com
反馈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13657289310
通讯地址:狮泉河镇迎宾大道29号
附件:《阿里地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pdf
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