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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采购氧气供应服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5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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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干部职工用氧的稳定供应与服务质量,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就氧气供应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氧气供应服务;

(二)采购数量:每年使用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三)采购需求:氧气质量符合《中国药典》2025年版二部标准有关要求。

(四)供货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服务内容:至少保障53人用氧需求。

(六)预算金额:12.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流企业进行运输的证明材料;提供的氧气药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过医用氧气质量安全事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所有潜在供应商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参与报名,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医用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4.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过医用氧气质量安全事故;

5.报价单,报价单应详细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包含运费、装卸费、税费;罐装氧需标明气罐押金以及是否包含检验费)等关键信息,加盖公章确认。

四、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密封入档案袋中,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密封印章(公章),于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6日,将报名材料报至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二楼行政办公室),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27号

   联系人:次穷

   联系电话:1398997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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