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经审查,西藏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砂场采矿权已于2026年3月10日到期。采矿权人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苏那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或注销申请。按照矿业权非申请公告注销相关程序,我局于3月11日向矿业权所在地噶尔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致函征求拟公告注销意见,并于3月16日收到复函,明确无异议。现对西藏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砂场采矿权拟公告注销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至2026年4月29日止。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按规定公告注销并办理非申请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西藏噶尔县门士乡门士村砂场采矿权信息表
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6日
(联系人:才旺朗杰 联系电话:1730897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