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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八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3日     资料来源:自然资源部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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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八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

(2026年5月27日自然资源部令第21号公布 经2026年4月29日自然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自然资源部规章文件清理工作安排,自然资源部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1年7月25日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发布,根据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根据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25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第二次修正)。
  二、《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2年12月25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布


上一条: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七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

下一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