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阿里地区措勤县、改则县、革吉县、日土县、札达县5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已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6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矿产资源是工业的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矿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壮大,加快了工业化进程,促进了社会进步。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为了加强对阿里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西藏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藏国土资办发〔2014〕78号)、《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15〕9号)以及阿里地区发展战略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文件,结合阿里地区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单位经野外实地调查,进行综合研究后形成了措勤县、改则县、革吉县、日土县、札达县5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文本、附图等编制成果,并在广泛征求阿里地区行署、措勤县、改则县、革吉县、日土县、札达县5县人民政府、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等地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编工作,并报行署审核通过,于2019年6月21日颁布实施。

措勤县、改则县、革吉县、日土县、札达县5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的颁布实施,不仅促进了全地区矿产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资源保障的能力,助力了地区脱贫攻坚,而且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资源基础。

上一条: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下一条: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